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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讨论)
作者:外国语 点击数: 时间:2020-12-1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学院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提高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环境和坚实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生的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以及其他与学生相关的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卫生灾害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的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安全的事件。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

(四)实验室类突发事件。包括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等管理事故,实验室设备故障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等。

(五)意识形态类突发事件。包括造成重大影响的与教师学术研究密切相关的涉及意识形态的突发事件,学术活动中出现传播有害于学院与学校的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恶意散播可能危及到学校、社会与国家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稳定的言论等突发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办法

1、建立学院信息传递系统,形成各条口工作人员——各条口科长——按条口分管副院长、院长;副书记、书记——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机制。各环节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保证信息迅速传递,使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属于一般突发性事件,根据事件情况,各年级辅导员,实验员,教务秘书等应立即到场进行处理,并报告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属于重大突发事件,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应立即到现场,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控制局面,平息事端,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将处理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及时向相关部门及学院汇报。

3、事故紧急处理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事件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积极做好学院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加强对学生治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增强防范意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外国语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 孙勇彬

副组长:刘英华 顾晓燕

员:聂 平、薛桂芳、程艳秋、李超雅、游思淳、各系主任、蒋颖异、黄 婕、各班班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院的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3、协调解决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工作支持。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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