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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08-12-01

2008-11-27 16:08:17 阅读237次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8]49号


关于开展2008年校级

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08年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内容

教改立项的主要内容可查看《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根据2008年教学改革立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自行确定题目申报。

二、选题、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2.课题研究应体现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其成果要有实用价值,要体现三新:立意新、视角新、方法新;

3.鼓励结合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提出的选题;对研究基础好,前期研究成果水平高,有创新和特色的综合性研究课题予以优先立项;

4.课题(含子课题)主持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5.主持校级教改立项课题未结题者本次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立项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表》,各院(系、部)根据本部门教学改革的需要,确定1-2项重点研究项目;

2.所在部门按要求评议、推荐和签署意见,并于12月1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与汇总表(一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校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公布结果,予以立项。

四、经费资助

为使教改专项基金集中用于学校教学改革中关键问题的研究,本次学校组织的立项课题分为专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对于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后学校给予相应资助;对于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批准并同意资助后可予立项,学校不提供经费资助。

五、其他

(一)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相关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联系地址:行政楼512室

联系电话:84028566

联 系 人:欧阳霞附件:

南京财经大学2008年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选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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