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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2023年​教学计划
作者:外国语 点击数: 时间:2023-04-08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分党校工作条例》《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外国语学院分党校2023年上半年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第十五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330—2022510
   二、培训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充实党员队伍后备力量,此次培训将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围绕入党程序、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开展了专题教学,同时分组进行交流研讨,让学员通过培训锤炼党性、坚定理想、凝心铸魂、汲取力量、指导实践。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1.选读书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4)《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5)《马克思主义发展史(1-3卷)》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丛书》

7)《新时代党建研究》

8四史相关书目

2.党课课程安排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


3.专题研讨:

1)专题讨论由组长负责专题讨论的组织实施。讨论主题具体如下: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开展专题研讨活动,每位学员结合主题自拟方向谈心得体会。

学习时间:2022420日之前完成
   活动地点:小组自定(研讨材料报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处)
  2开展一场诵读学传活动,以诵读活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场青春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劳动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可获得劳动教育学时和志愿学时。  

活动时间:2022510日之前完成
   讨论地点:小组自定劳动内容和志愿服务活动内容(组长在活动之前报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处)

 注意:组长须在510下午400前将专题研讨的材料报给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外国语学院德正楼310李老师),组长将劳动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策划方案(统一用南京财经大学信笺纸,包括内容:主题,时间,地点,与会学员以及如何开展),每位参与培训的学员都应积极准备。

4.培训方式
   贯彻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原则,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结合专题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观看专题影像、交流研讨、撰写学习体会、实践教学、劳动教育、志愿服务、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增强系统性、实用性,保证培训效果。课堂授课不能少于3天即24学时,结束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党课心得,全面提高培训的质量。
   注:教学时数安排:(26学时)
   1)党的基本知识教学:24学时(课堂教学:20学时;自学与讨论:4学时)
   2)结业考试:2学时

四、培训学员名单 (共计27人):

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第十五期培训班学员名单:共27

教职工(1人)、2021级(11人)、2020级(9人)、2019级(3人)、研究生(3人)

第一组组长:单子乔

第一组:胡廷俏、杨玥、黄紫兰、孔子怡、顾宸颖、沈利民、罗锦、薛爽、虞芸、解晶雯、潘思慧、张丽

第二组组长:张思雨

第二组:严晓婕、史悦、王玥、郭钰锴、杨梦缘、徐梦茹、张耀月、宓依凡、杨阳、陈璐、张雨欢、张抒晴

五、培训要求

1. 学员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每次课前和课后必须亲自签到,组长负责签到工作,无故缺课1(1)以上作自动退学处理。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分党校批准。

2. 专心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专题研讨活动,踊跃发言。

3. 认真自学。按照学习目的要求,自学规定的学习材料。

4. 按照规定完成社会实践、小结交流等实践环节,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表明自己入党的迫切愿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六、考试考核

1. 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学员的各项培训活动(尤其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2. 专题研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组长负责组织和主持讨论,党课结束以后,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须写好党课学习体会,由组长收好统一于517日前交至学院党支部书记处(外国语学院德正楼310李老师)。

3. 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校党校将组织全校统一的党校培训班考试。培训班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试卷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命题。考场安排、监考、阅卷由校党校统一协调,各分党校统一负责。

4. 培训期间,凡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含2次)者不能参加考试。凡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在校期间培训资格。

5. 缺席2次(包括分组讨论及社会实践)及以上或个人学习总结不认真或结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6. 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校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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