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外语党字[2020]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院改革和发展实践,提高我院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教育工委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委、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和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党支部书记、党办主任等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委其他负责人代行职责。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五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因扩大学习宣传等工作需要,可以采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组织集体学习。
第六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其他人员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七条 中心组组长职责
(一)确定全年理论学习主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
(二)负责组织和召集中心组成员,按年度学习计划的安排,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督促中心组成员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扎扎实实地完成年度学习计划;
(三)带头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引导中心组成员开展学习调研活动。
第八条 中心组成员职责
(一)积极主动参加中心组安排的各类学习、交流和调研活动,严格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时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统筹安排并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二)集中学习时一般不请假、不办公、不接待,关闭通讯工具,以保证集中精力和学习效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组长请假,并经组长同意。
第九条 学习秘书职责
(一)拟定学习计划,协助中心组组长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活动安排和组织工作;
(二)负责中心组学习材料和辅导资料的准备以及学习活动的记录工作;
(三)负责中心组学习活动内容的安排和年度学习总结工作;
(四)负责中心组学习考试材料、学习成果、学习活动图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十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围绕党的理论体系及其新成果、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时事、教育和管理理论等内容展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第十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掌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水平。
第十二条 认真学习时事政治、领导科学、现代经济、科技知识、社会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通过学习开阔眼界、推动创新。认真开展文学、艺术、历史等人文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文化素质。
第十三条 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专题辅导等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采用分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参观、观看纪录片等形式,并适时聘请专家教授作辅导报告。
第十四条 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定,制定自学计划,学习指定书目和内容。
第十五条 集体研讨。根据党的创新理论、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确定主题,并安排重点发言。
第十六条 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结合年度调研计划,坚理论联系实际的文章或调研报告。
第十七条 集体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适时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有深度、有广度的专题辅导,并适当扩大学习覆盖范围。
第十八条 读书笔记。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都要认真做学习笔记,集体学习时必须设专人作记录并妥善保管。中心组成员平时应根据学习计划,通过在线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自学,撰写读书笔记,每年撰写心得体会1-2篇。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学习要求,结合形势任务需要和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学习计划既要明确学习任务,又要突出学习重点。
第二十条 每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都要进行考勤登记。集中学习时间由中心组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二十一条 中心组学习档案由宣传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做到分门别类,便于查找,有效利用,包括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记录、成员发言、心得体会、研讨文章、经验交流、检查考核及有关学习资料、学习制度等,对重要学习资料应加强保密工作,防止丢失、泄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外国语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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