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法语 法语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法语专业成立于2011年,于2012年正式招收本科生。目前共有专任教师8名,其中博士5名,在读博士2名,1名常年任职于联合国的资深同传翻译。目前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共96人。

我院法语专业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广泛,2012年加入中国法语教学研究会,成为理事单位,与全国开设法语专业的高校均保持密切的联系,在教学上形成资源共享。此外,本专业还与法国数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我院法语专业和南京法语联盟(Alliance Fran aise)以及法国高教署(Campus France)南京办事处展开密切合作,共同开展法国文化日,并经常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学院讲学。目前本专业学科梯队整齐,研究方向齐全,科研成果丰硕,教学效果良好。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培养适应经济现代化和国际交流需要,具有具备坚定的中华文化信念、扎实的法语语言文学基础和出色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浓厚的家国情怀,了解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拥有一定的国际经济贸易基本技能的复合应用型法语人才。

1.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社会了解国情社情民情。

2.具有扎实法语语言基础和熟练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够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

3.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工具,了解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拥有一定的国际经济贸易基本技能。

4.具备较好的思辨能力和终身学习意识,能适应学科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情况。

5.具有良好的身理心理素质、较强的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语语言文学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法语应用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人文素质。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素养和能力:

1.思想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家国情怀、人文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法语语言基础,掌握听力理解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篇章组织能力、语用能力、文学作品赏析能力等各项能力;熟悉法语文学、法语国家和地区社会文化;具备良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

3.创新能力:具有逻辑思辨和创新能力,具备创新的思维力、扎实的思辨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创造性地应用所学法语专业知识,认同通过创业实现个人潜在价值。

4.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劳动教育,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情;能将法语专业知识和能力用于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5.信息应用:具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数据搜集分析能力,熟练使用相关统计软件和数据库。掌握多种法语键盘的输入法,了解法语编辑排版软件;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6.沟通表达: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使用规范准确的语言文字,逻辑清晰地表达观点,通过口头和书面表达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业务沟通和工作协调。

7.团队合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专门人才,能够较好地适应团队工作,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8.国际视野:能以开放的心态正确对待法语国家和地区以及全球范围内的多元文化现象,敏锐觉察、合理诠释文化差异,能合理运用策略与法语文化背景的个体或人群完成跨文化交际任务。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认同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

9.学习发展: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持续了解本学科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并能够通过学习不断吸收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将新知识、新方法应用于工作实践,具备终身学习意识。

三、就业导向

法语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的工作,如政府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或跨国企业等。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含课程实践、专业综合实践、体育4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劳动教育、第二课堂活动6学分等内容。劳动教育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南财大教字〔2021〕86号)执行。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由公共基础实践、专业课程实践、专业综合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等四个实践教学模块有机衔接和相互补充。其中,公共基础实践和专业课程实践分别内嵌在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专业综合实践是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读书活动、演讲沟通、综合写作、技能竞赛、公益志愿服务、学术讲座等模块,按照《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五、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六、学位授予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www.nufe.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制作、维护

中国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6718375


南财外院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