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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作者:外国语 点击数: 时间:2021-09-30

20185月修订稿

 

为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参加高水平和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经过讨论提出如下有关学院教师外出参与学术会议的具体要求:

一、 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有邀请函;

二、 必须递交会议摘要和论文;

三、 要在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或小组发言;

四、 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心得,撰写参会新闻稿件并附照片;

五、 会议结束后要在院内做交流报告

六、 关于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次数和经费要求如下:教授一年不超过2次,两次合计限报3000元;副教授一年不超1次,限报经费2000元;讲师及以下职称年不超过2,每次限报2000元。外出参加会议的差旅费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规定执行,会务费不得超过1000元,如超出,则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国外(境外)会议只报销国内旅费部分。

七、 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程序为:1、至学院办公室主管老师处登记每年参会次数;2、至科研副院长处初审签字;3、至教学副院长处登记协调调课事宜;4、至院长处签字确认是否能参会。

八、 由本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参加会议次数及报销经费额度不受条款六限制。

上述我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从201851日起遵照执行。

 

外国语学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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