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科(2007)1号]以及《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07年度江苏省教育厅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个类别。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培育我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项目,支持高校科技人员从兴趣出发的、有价值的自选课题。
从今年开始,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原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取消。
二、项目申报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重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见附件1)中有关加强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领域。
2.项目申请条件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第六条规定。重大项目主要依托省属高校的部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省重点建设实验室)进行申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重大项目第一申请人应是实验室固定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比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明确的应用前景,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重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4.各部门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课题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与部属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5.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本次不得申报。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含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资助二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请新的面上项目。
6.重大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经费分年度拨付。所有获得批准立项的课题,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其中面上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根据教育厅要求以及我校有关科研管理文件规定,学校根据项目批准经费按照1:0.5的比例进行配套(最高为5万,自筹经费项目配套经费为0.5万元),其余部分由院系负责配套,凡本年度申报江苏省教育厅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须由院系出具资助证明,方可申报,院系可根据本部门申报数量统一出具资助证明)
7.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年度进行限项申报,我校申报限额数如下:重大项目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面上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申报限额为5项,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申报限额为10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使用《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系统(2007年版本)》(见附件3)进行申报,上报材料具体为:
1.重大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汇总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科门类、项目名称、申请人、依托重点实验室名称、《规划》中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领域、申请经费、配套经费、完成时间,汇总表请用Excel制表);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2.面上项目(资助经费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汇总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科门类、项目名称、申请人、申请经费、配套经费、完成时间,汇总表请用Excel制表);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3.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项目申请汇总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科门类、项目名称、申请人、学校资助经费、完成时间)1份,汇总表请用Excel制表上报。
请各部门于2007年4月1日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由于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凡逾期报送的,一律不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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