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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07-05-10

本校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办科〔2007〕1号]要求,2007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07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分拨款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

二、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农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方向,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具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实施体现产学研结合,具有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大。

2.须是近3年通过鉴定或验收、有企业参与的应用技术项目,并且有明确的与企业合作的协议,明确的目标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工艺等),知识产权关系明晰。

3.重点支持具有发明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4.项目第一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及技术水平、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项目第一负责人已承担本类项目而没有结题的,不得申报。

5.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报额度

拨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自筹经费项目我校限报3项。拨款项目资助额度一般每项不超过10万元,承担单位能够落实自筹资金和匹配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五、申报材料及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请书》(A4纸印制,一式五份),申报材料请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07年江苏省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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