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文件(宁科[2007]79号),《2007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确定,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招标项目和自选项目(指南见附件)。招标项目共11项。招标项目为既定项目,不得随意改动(申报招标项目不得对项目名称做任何更改)。自选项目,按照指南所给出的重点领域方向,结合工作实际和决策需要,从不同角度自由选题、自定题目。
2.招标项目投标主体单位只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或咨询机构。政府、企业等单位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投标,鼓励投标单位与有关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投标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不得以投标人身份或联合投标人身份双重投标。招标项目单项资助经费约为4万元左右,填写《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招标项目投标书》时暂按4万元作经费预算,最终经费安排以项目正式下达的立项通知为准。
3.自选项目申请单位为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在宁高校(包括党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企业等单位作为协作单位参与申报。
4.除特殊情况外,招标项目或自选项目都需在一年内完成,最终完成时间以项目正式下达的立项通知为准。
5.承担往年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或自选项目的申报。
6.招标项目或自选项目的申报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招标项目投标书》(一式七份)或《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
7.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4月27日,申报项目需交纳项目评估费300元/项。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报送院系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不符合申报要求、提交材料不全、逾期的均不予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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