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教学工作 >> 正文 教学工作
关于开展2007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07-09-18

各院(系、部):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07年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内容

教改立项的主要内容可查看《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及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整改要求,拟定本年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选题指南如附件1。本指南可作为具体的申报题目,申报者亦可参考本指南自行确定题目。

二、选题、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2.课题研究应体现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其成果要有实用价值;

3.课题要体现三新:立意新、视角新、方法新;

4.鼓励结合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提出的选题;

5.研究基础好,前期研究成果水平高,有创新和特色的综合性研究课题予以优先立项;

6.课题(含子课题)主持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7.主持校级教改立项课题未结题者本次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8.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教学工作、研究特长及已有相关成果,并在广泛占有可比较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选题,以避免重复研究。

三、申报立项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表》,各院(系、部)根据本部门教学改革的需要,确定1-2项重点研究项目;

2.所在部门按要求评议、推荐和签署意见,并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与汇总表(一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经校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公布结果,予以立项。

四、经费资助

为使教改专项基金集中用于学校教学改革中关键问题的研究,本次学校组织的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对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后学校给予相应资助;对于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批准并同意资助后可予立项,学校不提供经费资助。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表》和《教改课题申报汇总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联系地址:行政楼512室。

联系电话:84028566、84028551。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选题指南

2.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申报表

3.2007年教改课题申报汇总表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www.nufe.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制作、维护

中国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6718375


南财外院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