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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课程负责人工作制度(2018年试行)
作者:外国语 点击数: 时间:2021-10-13

为优化我院课程教学管理,促进大学英语和专业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改进课堂教学方式,经外国语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讨论,特制定课程负责人制度以及相应工作职责。

一、课程组组长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担任同一门课程教学至少3次,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3,曾以所承担的课程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的教学竞赛,并获得奖项;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二、实施原则:

1,同一门课程有两人及以上教师任教,即实行课程组制度;长期只有一人任教的课程,需安排一名承担类似课程的B角色担任课程组成员。

2,课程组组长可以由负责人或系主任指定,也可自愿担任;

3,同一名教师最多担任三门课程组组长;

4,课程组组长实行轮换制,系部负责人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排序,每位组长任期至少两年。如有特殊情况(病假、出国、退休),组长由排序名单中的下一名担任。

三、课程组组长职责:

1,组织编制和修订教学大纲

组织课程组成员共同编制教学大纲,并依据教学进度、教学重点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或进行相应的修订。

2,教材建设

同一门课的教材连续使用三年及以上,组织课程组成员对选用教材进行使用反馈和评估,决定续用或改用其他更高质量的教材,并将反馈意见提交给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审议。如课程组教学成果丰富,组长可组织成员申报与本课程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

3,网络资源和试题库建设

组织建设本课程相关的教学资源或视频课程,建设课程相关的网络资源,组织建立课程试题库。

4,教学改革

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课程组讨论活动,通过说课、课件展示、课堂观摩等方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协助组织排课和教学过程的顺利实施

协助专业负责人安排每学期课程;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制定教学周历;不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进度;组织集体备课;组织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的出卷、阅卷和复查。

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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