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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个人学术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07-09-06

本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为保证学校学科建设以及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个人的学科定位、主要研究领域等学术信息进行搜集和梳理,构建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信息基础数据库,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各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老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信息表》(以下简称《学术信息表》,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填报对象

凡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包括助教)均需填写《学术信息表》。

二、填表要求

1.必须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报,确保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学术信息表》中的现定位学科(一级、二级)按照国务院学位办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填写。

3.《学术信息表》可用手填或用计算机填写(A4版式),手填必须确保字迹清晰、工整。

三、材料报送

请各位填表人将《学术信息表》填妥后,交所在院系、研究院(所)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行政部门可将本部门表格汇总后直接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受理截止日期:2007年9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院系、研究院(所)科研秘书务必认真负责,督促每一位符合填报对象要求的教师按时填写并报送《学术信息表》,做好本部门《学术信息表》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2.本学术信息库是动态信息库,凡院系、研究院(所)以及各部门发生人员变动以及已填表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请及时将变动信息报送科研处,以便及时更新。

3.《南京财经大学学术信息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可在科研处网站首页“重要通告”项目的通知中下载。

4.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宾、卢苇,联系电话:025-84028507。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学术信息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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