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研字[2007]17号
本校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与管理水平,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2007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07年10月19日截至。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申报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所在部门(学科点)按要求评议、推荐和签署意见,经学校评审后确定立项。
三、经费资助
本次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分两种,即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立项资助课题在评审立项后由学校予以资助;立项不资助课题学校不予资助,课题主持人所在学科点(院、系、部)同意资助后准予立项。
四、申报原则
根据必修课的课程建设以学校为主,选修课的课程建设以各学科点(院、系、部)为主的原则,本次列入学校资助的课程建设项目向必修课倾斜。
五、申报范围
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以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为主。课程建设研究项目仅限于本学期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其他研究视需要从紧掌握。
六、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应体现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成果要有可操作性;
2、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名义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
3、之前立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立项课题系校级课题,计入教师科研分,课题管理按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5、各有关部门于10月22日前将本部门教师主持申报的课题表格统一送交研究生处706室,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联系电话:025-84028600。
二〇〇七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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