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0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已经发布,本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院、系(部门)应认真贯彻本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研读本年度《课题指南》,明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在做好申报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学科优势以及学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凝练申报选题,有效整合现有学科梯队和研究成果,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要努力提高申报项目的水平和质量,不要一味追求申报数量。
各部门对申报项目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2.本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把江苏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这个总目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发挥党和人民事业思想库作用,着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持。
3.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以研究十七大报告和省委十一届三、四次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江苏发展新阶段的实际,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深入研究阐释江苏“两个率先”中的重大实际课题,深入研究阐释江苏特色的基础理论。申报课题须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要着眼于当今世界发展和新的时代特点,立足于当代中国国情和江苏省情,注重研究我国尤其是江苏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着力推出重大成果。
二、项目类别
1.本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须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
重点项目:《课题指南》带△号的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4万元;
一般项目:《课题指南》中未作△号的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2万元;
青年项目:主要用于扶持青年研究人员,申报者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197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申报的课题包含在《课题指南》范围内,不单独设置,平均资助额度为2万元;
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2.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15个学科门类,所有学科门类的申请书都要根据研究内容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门类,自行选择相关学科门类进行申报。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报者可申请自选题目。
3.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选题(指南中带※号的课题),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2.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鼓励有条件的部门联合党政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协作攻关,提供配套经费。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的协作攻关课题优先立项。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的协作攻关课题,重点项目可设两个负责人,一个为理论研究的负责人,一个为实践部门的负责人,一般项目只设一个负责人。
四、项目实施和结项的有关要求
1.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一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2.获准立项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必须为省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刊发,才能结项。
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其它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样书2套。
五、申报材料报送
1.本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用新修订的《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有关注意事项,按照要求填写。
2.《申请书》和《活页》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申请书、活页分开装订,《活页》夹在其中一份《申请书》内,与此同时须提交与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1份。
3.申报者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本部门科研秘书处,在部门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由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后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科研处不直接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4.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2日,逾期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费用:重点项目每项为150元,一般项目为100元。
2.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8402850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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