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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09-11-03

本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科研为学科建设服务,为青年科研梯队建设服务,为全校整体科研水平提升服务的要求,200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创新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学科方向意识和应用实践意识,为学科发展、为行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服务。

(二)从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出发,围绕学科建设的学术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以打造学科特色,培养中青年学科梯队为目标,重点扶持我校青年教师。

(三)选题新颖,紧跟前沿、注重方法、面向应用。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为扶持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四类。

(一)扶持项目

我校申报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初评入围而未立项的课题立为我校2009年校级科研扶持项目,扶持项目直接立项,不需申报。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以我校现有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为依托,从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的学术发展方向出发,根据实际问题研究的需要自行拟定题目,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

每个学科可择优推荐上报1项重点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和学科带头人核准签字,确定符合本学科学术发展方向后,方可申报。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可自由选题。但申报人应结合自己专业兴趣和今后的专业拓展方向有意识地围绕各院系已形成一定基础的学科学术领域,或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特色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其选题必须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四)高教研究项目

高教研究项目归口高等教育研究所管理,项目的评审、立项及日常管理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申请者请按照本年度《高教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鼓励博士、讲师(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课题组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和指导工作,课题组成员以2-3人为宜,但不得少于2人。凡有在研省部级以上(含教育厅项目)项目负责人以及主持承担各年度校级课题未结项者,本次不得申报。

2.申报题目和研究内容不能与已承担的各类项目的题目和研究内容相同。

3.为保证项目研究的时间和质量,每人只能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中选择1项申报。

5.所有项目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如确实需要更长研究时间,必须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五、资助额度

(一)扶持项目

每项资助力度为:0.5万元。

(二)重点项目

每项资助力度为:0.3万元。

(三)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

每项资助力度为:0.2万元。

五、项目结项要求

(一)扶持项目结题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1项:

1.项目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南京财经大学名义成功申报2010年度的国家哲社基金项目(获得立项的题目必须与扶持项目的主题相近)。

2.项目负责人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的二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合作者须有至少1名课题组成员加入,论文内容必须与扶持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发表时间属在研期内。

(二)重点项目结题必须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的三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合作者须有至少1名课题组成员加入,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发表时间属在研期内。

(三)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结题要求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合作者须有至少1名课题组成员加入。期刊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著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准,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发表时间属在研期内。

(四)以上项目发表的相关成果中必须注明“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否则该成果不能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的相关成果进行结项。

六、申报程序

1.申请者下载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申请表》(适用于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或《南京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申报表》(适用于高教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相应电子版1份。

2.重点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的归口管理院系的科研秘书处à科研秘书根据申报项目所属学科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管理院系负责人和各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à院系负责人和第一学科带头人审查是否符合本学科学术研究方向,择优推荐1项上报à将推荐报送材料报送汇总至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3.一般项目、高教研究申报程序

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报送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七、申报时间

申报重点项目的老师请务必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的归口管理院系的科研秘书处,院系负责人及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应抓紧时间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

申请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11月25日,逾期不受理。申报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结果。

八、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可在科研处网站查询、下载。

2.科研秘书请用Excel按照“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报人、所在院系、学科分类、职称、学位、所属重点学科”的顺序与内容制作汇总表。汇总表请发送E-mail:kyxmsb@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院系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申请表

2.高教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南京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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